“县城目前共有140多台直饮水机,涉及近百个小区,我们会督促经营者尽快将信息公示张贴到位,我们作为管理部门,虽然没明确法律规定,也要主动作为,确保用水安全。”灌云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帆说道。4月17日下午,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跟随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该县花园壹号小区,经营者马先生正将公示信息张贴在直饮水机上,公示信息包含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以及更换滤芯记录等。
最近几年,连云港灌云县城不少小区都装上了直饮水机,给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这些直饮水的安全也引起灌云县政协委员、灌云水务集团总经理高宏伟的关注,“确实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它们在小区里面安装的位置,他们对设备的维护及不及时等。”通过调研,高宏伟发现灌云县城近百个小区都在使用直饮水机,在今年灌云县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加强辖区直饮水运行管理的提案。
由于和县人大、政协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县政协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提案,同时抄送检察机关,灌云县检察院由此获悉了高宏伟的提案线索。与此同时,有热心公益的志愿者也通过检察云平台做举报,辖区内部分直饮水设备存在管养漏洞,且经营主体不明,表达了对直饮水水质安全和管理方面的顾虑。
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共排查居住小区83个,排查出直饮水机100余台,发现共有四家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由于运行时间比较久,这些直饮水机都会存在问题,很可能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灌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朱媛媛说。
走访中检察机关发现诸多问题,当前存在的直饮水机的管理、监督主体缺失,市场准入关口不规范,经营者无经营执照、无卫生许可,未按规定对设备做检测以及规范安装等。也正因为如此,虽然家门口就安装了直饮水机,依然有不少居民心存疑虑、不敢使用。
相比桶装水,直饮水价格亲民,接满一桶水,往往只需两三元。直饮水机安装在居民小区,原本能够更好的起到惠民利民的作用,但背后暴露出来的监管缺失问题让检察机关格外的重视,灌云县检察院随即联系灌云县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住建局等部门了解。
经过了解,检察官发现小区内销售的直饮水专业名称叫“现制现售直饮水”,它和市面上的桶装水一样都属于商品水,不属于生活饮用水范畴,在小区内投放直饮水机也只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并非政府主导行为。
那么,现制现售直饮水机究竟是谁安装在小区的呢?灌云县住建局物管办主任马建祥表示,该行为通常都是由第三方经营者直接对接社区物业,协商每年交一定费用,整个安装过程并未与他们联系。
对于居民担心的水质问题,灌云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帆坦言,现制现售直饮水是新兴事物,有关规定法律还不完善,目前现有法律和法规里也没有这一监督项目,因此他们日常在对水质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杨新来也表示,现制现售直饮水没有有关标准,他们也很难管理。
“通过对各有关部门职责情况了解来看,目前小区直饮水监管缺位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朱媛媛分析,之所以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还在于现制现售直饮水作为一种新兴业态,缺乏行业标准,各部门只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进行“蜻蜓点水”式的管理,没办法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强效监管。
为合力做好对现制现售直饮水的全方位监管,3月24日,灌云县检察院就小区现制现售直饮水监督管理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厘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
“现制现售直饮水按桶装水还是生活用水标准执行,卫健委可参照另外的地方管理。”“经营主体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把关。”“进驻小区时,住建局可倡议物业检验其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听证现场,对于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的问题,听证员们现场出谋划策。
在听取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分析认为,各直饮水站均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卫健委应负监管职责。同时,凡辖区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均需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负责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并对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做监督查处。此外,设备销售单位和物业应负责对小区直饮水机做监督管理,完善供水价格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更换滤芯时间等信息公示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至此,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大致明晰。
听证会后,灌云县检察院又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帮助相关职能部门澄清模糊认识,督促严格履职。同时,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全县直饮水经营单位培训班,对经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目前,该院已督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直饮水机进行了全面排查,着手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张贴水质检测报告、滤芯更换时间等公示。朱媛媛表示,对于当前有关规定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检察院也正在谋划对策上报,希望地方人大能够早日出台相关规定,以便从根源上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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