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耕互联网财税服务,促进业务升级,打造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巩固传统热处理业务,奠定行业龙头地位。

  互联网财税业务是上市公司旗下,以数据和技术驱动的“新财税”综合服务平台。利用20多年涉税基础服务积累的海量用户资源和技术能力,通过数据和技术赋能线下财税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在线连接和财税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面向中小企业和家庭个人“合规、降负、增利”的新财税服务需求,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超高的性价比的“新财税”体验。

  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包括三大系列:面向税务局的金税系列、面向企业和家庭个人的金财系列以及系统集成服务,其中金税和金财系列产品总体围绕着打造“新财税”综合服务平台及数字化运营这一战略目标协同发展。

  金税系列产品通过面向税务局提供服务于纳税人的互联网多端产品,主要产品有:实名办税与涉税风险监控系统、智慧电子税务局等。依托方欣科技数十年税务领域服务的积累,基于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等,具备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互联网办税与综合服务能力,为税务干部提供高效的服务管理与风险管控能力,相关产品已经覆盖19个省级单位,并力争于今年内随同总局推广计划完整覆盖全国36个省级单位。

  金财系列新产品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和家庭个人“合规、降负、增利”的新财税服务需求,分别面向企业会计、法人和员工提供系列服务。面向会计人员主要解决会计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繁琐重复以及技能提升问题,包括:办税助手、金财管家、税检宝、金财学院工具;面向法人提供掌税保工具,主要解决法人实时掌握企业财税状况、财税风险以及同行情况问题;面向员工提供票税宝工具,解决发票归集、费用报销以及个人税赋管理问题;面向代理记账机构和事务所提供数字化转型升级赋能,解决财税服务机构在数字化时代下的智能营销、智能服务、智能生产和数据运营,主要包括:金财运营、智能咨询、金财代账、税检宝等服务。金财系列新产品利用方欣科技在财税服务领域积累的专业能力,以及基于海量用户带动业务的共创及迭代。

  我国财税服务领域正处于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历史窗口期。财税服务进入以新财税模式取胜的3.0 阶段,财税服务行业已先后经历了以个人专业服务能力取胜的1.0阶段和以软件工具加连锁经营规模取胜的2.0阶段。随着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从根本上改变财税行业的商业模式,一个在线连接、数字驱动、网络协同的财税3.0时代正在到来。

  从需求侧来看,随着金税三期全国大集中的实施完成,大数据管税技术手段的应用,以及社保入税、企业大幅度减税政策的执行,为增加税负公平性,征管力度前所未有,“合规、降负”的新财税服务需求呈井喷之势。其次,随着《电子商务法》和新《个人所得税法》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以网店、微商、代购、直播等新经济为代表的经营群体不再属于征管机构监管的“灰色地带”,家庭个人财税服务蓝海亟待爆发,涉税服务群体成倍增长。从供给侧来看,随着人工成本的增加、获客难、价格走低以及客户需求的变化,传统财税服务机构以工商、代理记账、鉴证、审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业务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求,财税服务机构亟待利用数字化手段进行转型升级。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4号),依靠行政手段面向纳税人收费的模式一去不复返,依靠市场化手段的新财税服务迎来了春天。

  d-1。 平台研发及专业服务能力的大力投入。公司研发重点围绕着打造支撑S2b2c商业模式的平台体系,支持“大中台、小前端”的业务模式。前端提供覆盖企业会计、老板和员工这三类角色的产品。面向企业会计的产品主要解决会计专员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技能提升的问题;面向老板的产品主要解决老板实时掌握企业财税状况、财税风险以及同行情况的问题;面向员工提供票税宝产品,解决发票归集、费用报销以及个人税赋管理问题。大中台包含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业务中台作为一个资源整合、能力沉淀的平台体系,为“前端”的业务开展提供底层的技术、数据等资源和能力的支持,中台将集合整个集团的运营数据能力、产品技术能力,对各前端业务形成强力支撑。主要由商品管理、客户管理、伙伴管理、商机管理、订单管理、财务管理、数据营销、运营分析、智能客服等功能。数据中台是为了统一平台的数据标准,形成大数据资产,基于数据面向客户提供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而提供的数据支撑平台。数据中台负责对各产品线沉淀的业务数据、行为数据进行归集整理、比对分析之后,实现数据的深度创新应用,包括:企业画像、企业风控、企业征信、精准营销等。

  基于“大中台、小前端”的平台体系,平台从原有SaaS产品销售模式转为面向企业提供“会员制+专项服务”的服务销售模式。采用“会员制+专项服务”模式之后,从单一解决企业财税效率问题变为综合解决企业财税业务问题,无论是用户黏性,还是ARPU值、市场空间都得到极大改善。为了面向企业提供专业的财税服务,公司采用S2b2c的平台化商业模式,即通过数据和技术赋能代理记账公司、事务所等线下财税服务机构,利用平台规模优势带来的资源整合能力,为中小企业和家庭个人用户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高性价比的“新财税”服务需求。

  d-2。 面向企业用户和财税合作伙伴提供“新财税”服务体验。除原有省份之外,新增上海、江苏等省份的接入,通过赋能合作模式完成核心电子税务局区域的线下财税合作伙伴布局。同时,快速拓展平台的企业用户,加快实现电局用户向平台用户的转化。加大伙伴赋能力度,除了推出面向财税服务机构的完整数字化解决方案之外,还针对当前财税服务的热点推出三大惠税增值产品,即惠票通、惠税宝、惠用工三款税筹产品,解决中小企业税负重、用工成本高的问题。

  d-3。 中标全国国家税务总局实名办税和涉税风险监控系统。公司局端业务在继金税三期纳税服务项目之后再次进入税务总局。同时,依托该项目,未来可积极探索实名认证、实名办税、大厅智能监控的深化应用和推广,并依托税务总局这一“制高点”,充分布局和拓展公司在局端业务的规划、发展、运营,并快速响应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调整和业务变革。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财税业务板块从提供SaaS产品转变为将SaaS产品赋能线下财税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企业提供“会员制+专项服务”的平台模式。公司业务发展稳定,截止报告期,局端业务已经覆盖广东、北京、上海、福建、陕西、贵州、青岛等19个省市,企业用户数量1000+万,付费用户数200+万。

  公司热处理板块业务涵盖了热处理设备制造、专业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售后服务及热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四大块。公司制造的各类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真空热处理设备、非气氛加热设备等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军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械基础件、石油化工、新能源等领域。不断提升的工艺技术研发能力、以客户为中心的快速响应能力成为热处理板块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热处理及表面改性是机械制造的关键基础工艺,热处理工艺技术是“强基工程”急需重点突破的先进基础工艺,对提升基础材料性能、保证关键核心零部件使用寿命有决定作用。在热处理过程中精准掌控和随机调整各类工艺参数、气氛成分、表面沉积层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及分布状态、产品畸变规律及硬度分布会直接影响机械产品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当前,我国热处理行业发展现状为:热处理企业随着城市发展规划和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开始进入到规范化发展阶段;热处理行业把节能减排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推动以节能、减排、优质、高效为出发点的设备更新,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我国热处理技术装备与工艺材料开发创新能力增强,推广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热处理行业工艺装备水平提升至一个新台阶;我国热处理装备制造体系基本形成:真空热处理设备、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感应加热设备、淬火机床、数控淬火冷却设备等均可实现本土化制造。但是,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热处理行业在产业布局、工艺技术、智能环保、管理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热处理与机械制造业的发展态势息息相关,热处理行业伴随着机械制造业景气度的变化而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特点。

  公司在智能可控气氛多用炉、智能化真空设备、智能等离子渗氮设备的开发及产业化推广应用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科技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热处理装备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2018年10月,国家工信部公布了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公司以主营产品可控气氛热处理炉上榜示范企业名单,实现了热处理装备行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零的突破。该项荣誉的获得,代表着公司已位居国内热处理装备制造企业的第一方阵,也是“中国制造”的排头兵。

  注:报告期内,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对近三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最新股本调整填报。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8,在传统经济新动能、新经济新动能的共同作用下,国内经济运行的内在稳定性不断巩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但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重、美联储加息和美国减税等因素也给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总体而言,2018年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增长质量继续提高。在此背景下,公司互联网财税和热处理两大板块业务均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0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6.70%,实现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703.46万元和29,104.30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8.64%和27.70%。

  从外部环境看,随着《电子商务法》和新《个人所得税法》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以及社保入税,金税三期全国大集中带来大数据管税手段的加强,征管力度前所未有,同时为了降低企业负担,国家密集出台了减费降税的政策,当前正处于政策红利期,在此背景下,“合规、降负、增利”的新财税服务需求呈井喷之势。而传统财税服务机构依然以工商、代理记账、鉴证、审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业务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求,财税服务机构也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历史窗口期。

  从内部环境看,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市场验证,公司形成了适应财税产业的S2b2c的商业模式,以及支撑该商业模式的产品体系,目前正处于市场快速推广期。

  受内、外部环境双重利好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财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422.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29%,其中财税云服务收入34,769.46万元,技术服务收入10,108.65万元,产品及开发服务收入17,439.61万元, 系统集成收入6,945.8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424.51万元和24,559.16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9.33%和38.38%。

  公司互联网财税业务2018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度有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财税云服务升级后收入为34,769.4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09%。该板块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端的收费模式从原有的SaaS软件(凭证管家、发票管家、财税管家)收费升级为针对精准用户刚性需求的“会员制+专项服务”的收费方式,用户的ARPU值(即每个用户平均收入)得到提升;财税服务机构端的数字化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是报告期的重点工作,由此带来转型升级服务费的大幅度增长。

  伴随2018年经营业绩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应收款也出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运营平台在2018年下半年完成构建并投入运营,之前采用公司面向合作伙伴、合作伙伴面向最终企业用户的收费模式。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微观企业用户和合作伙伴主体经营中的资金流动性缺乏,对财税服务需求的迫切度与自身实际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剧,导致公司面向企业提供各项产品服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较大。

  2019年运营平台全面投入使用后,采用企业向平台付费、平台向合作伙伴支付结算模式,2019年将会实现收款大于收入的模式转变。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制造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以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及节能环保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公司紧跟“中国制造2025”发展步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研发为抓手,重点围绕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通用航空及标准件等产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热处理装备方案和商业热处理加工服务,同时在智能制造项目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18年,公司热处理业务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热处理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7,024.31万元,较上年增长16.19%,实现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370.94万元和6,536.02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1.98%和23.61%。

  a。 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不断加强渠道建设,大力开拓多元化市场,积极参加热处理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各类会议与展览,主动融入到台湾、泰国、土耳其等行业协会,同时还积极参与到下游相关细分行业(如粉末冶金、紧固件、轴承等)专业展览会,利用专业协会和展会的平台优势,展示丰东良好形象并积极开拓国内及海外设备及售后服务市场。

  b。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建设的“国家智能制造专项一一无人化智能热处理工厂”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终验收;根据客户需求成功开发了辊棒式淬火炉生产线、BBH预抽真空箱式高温快冷加热炉、UMA网带式脱脂保护气氛退火炉、UMN网带式正火炉生产线等,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拓宽了产品应用领域。

  c。 对外投资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烟台丰东建设,满足了客户项目配套要求;为进一步拓展热处理加工业务,公司启动了青岛热工项目建设;2018年10月29日,丰东热技术与高周波热炼株式会社、上海格尔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烟台签署了《合营合同》,各方拟合资设立“烟台格尔热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为准),作为公司向汽车零部件产业延伸的一个试点,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财税业务和热处理业务均实现稳步增长,具体情况如下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a-1。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a-2。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b-1。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最重要的包含:

  b-1-1。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b-1-2。 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b-1-3。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b-1-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有:青岛丰东热工技术有限公司和烟台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有:北京金财纵横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金财互联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龙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龙达财税有限公司、青岛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财慧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金财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下属公司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原下属子公司上海灏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内注销。

  注: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以交易对价11,270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朱文明先生及徐正军先生购买其二位拥有的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东金财”)合计98%的投资份额。2018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二级子公司广州方欣现代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交易对价230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朱文明先生及徐正军先生购买其二位拥有的益东金财合计2%的投资份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益东金财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益东金财的原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先生及公司副董事长徐正军先生,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益东金财的财产份额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朱小军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向建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互联网财税板块和热处理板块分别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下同)。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08.98万元,较上年增长26.70%,实现总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703.46万元和29,104.30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8.64%和27.70%。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的陈述与分析。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043,046.3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3,201,213.20元,分别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20,121.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18年对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4,537,092.65元,公司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717,528,679.41元,母公司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72,588,826.58元。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目标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当前现金流不够充裕的现状,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分析2019年互联网财税和热处理两大业务板块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确定2019年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为:紧抓市场机遇,坚持技术创新,深耕两大业务板块,提升各自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预算目标为:预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20%,其中:互联网财税板块预计营业收入增长10-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0-20%;热处理板块预计营业收入增长10-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5-10%。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以及可能超越取决于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获取市场的能力、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偿协议》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标的资产业绩对赌期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补偿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报告的测试结论。

  《重大资产重组补偿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补偿义务人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鉴于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相关补偿义务人(徐正军、王金根、曹锋、邓国庭)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上述补偿义务人将向公司以股份形式合计补偿5,988,789股股份,同时向公司返还所需补偿的股份于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期间内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合计187,160.21元(含补偿股份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业绩补偿系基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各方签署的相关业绩补偿协议的具体落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补偿义务人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地完成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对应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计算应回购并注销的股份数量,并办理股份锁定和注销手续;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与注销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3)办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与注销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债权人公告、按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回购与注销的手续、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该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补偿义务人履行完毕补偿约定等事宜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刊载于2019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