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安排市、县力气,展开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批问题,现将部分案子汇总如下:
露天堆存约200平方米煤矸石,未采纳比较有用苫盖办法防治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可以形成影响。以上问题,责令企业当即整改,立案拟处分3万元。
新建出产设备,两套网袋炉和一套井式炉,未向批阅部分报备。涉嫌出产规模呈现严重改变,未依法从头报批环评手续。以上问题,责令企业当即整改,立案拟处分2.6万元。
正在焊接作业,焊烟净化器未运转,发生的烟气直接排放,涉嫌未采纳会集搜集处理处理办法。以上问题,立案拟处分6万元。
废油漆桶在车间堆存未采纳安全分类寄存。以上问题,责令企业当即整改,立案拟处分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