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中心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编写作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规划〈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安全设备规划检查与竣工检验有关表格格局的告诉》(安监总管一字〔2005〕29号)的履行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拟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编写辅导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履行。
往后,有关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编写事宜以本辅导为准。履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联络。
附件:1.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编写辅导书(高含硫气田开发钻完井工程部分)
3.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编写辅导书(天然气处理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