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石墨相关物项出口控制方针应询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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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石墨物项出口控制公告。请问中方此次调整石墨物项的出口控制方针,有什么考虑?

      答:10月20日,我国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暂时出口控制办法的公告,将此前施行暂时控制的球化石墨等3种高灵敏石墨物项正式归入两用物项出口控制清单;一起,撤销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大多数都用在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灵敏石墨物项的暂时控制。上述方针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咱们已向有关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

      对特定石墨物项施行出口控制是世界通行做法。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产国和出口国,长期以来,坚决实行防扩散等世界责任,根据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需求,依法对特定石墨物项施行出口控制,对部分石墨物项施行暂时控制。近期,我国政府根据《出口控制法》规则,对石墨物项暂时控制办法做全面评价,并作出有进有出优化调整的决议,表现了统筹开展和安全的控制理念,有利于更好实行防扩散等世界责任,有利于保证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安全安稳,有利于更好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方施行出口控制正常调整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契合有关规则的,将予以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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