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向阳路南双溪路西商住地块项目无负压给水设备收购装置工程投标弥补文件02

  • 发布日期: 发布人:
  •   3)无负压设备泵房检验后,移送供水企业前,乙方需向供水企业交纳合同价1.5%的质保金;质保金到账后,甲方付清合同余款。

      修改为:(3)无负压设备泵房检验后,移送供水企业前,乙方需向供水企业交纳合同价1.5%的质保金;移送供水企业后,甲方付清合同余款。

      2、本投标弥补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投标弥补文件01#的组成部分,相同具有约束力,若与投标文件、投标弥补文件01#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弥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