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仁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2,211,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报告期内持股没发生明显的变化。由于为他人借款提供了担保,而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违约,导致黎仁超先生做担保的股份被司法处置,2022年7月12日起至8月11日,黎仁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先后被司法拍卖及法院裁定以股抵债偿还债务处置股份累计104,935,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8%,前述司法处置股份全部完成变更过户登记后,黎仁超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下降为167,27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7%。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包括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三大业务板块。

  2.公司基本的产品及服务包括: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锅炉、环保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基于节能环保、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电源建设等领域提供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部分或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1)装备制造:专门干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高炉尾气发电锅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以及其他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特种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2)工程总包:电厂EPC工程总包、电站BTG工程总包等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等。

  (3)投资运营:长期股权投资、BOT项目、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电厂投资建设运营。

  3.公司产品普遍的应用于钢铁、冶金、化工、造纸、制糖、石油、建材等行业自备电厂和余热余能利用,以及热电联产、电厂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等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新能源综合利用等领域。

  公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开发并持续提供更高效率节约能源、更洁净环保的能源动力设备、能源转换技术及系统集成方案等服务,实现“水更清、天更蓝、我们正常的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

  电站锅炉及特种锅炉产品为非标、定制化的产品,具有单位价值高、生产周期长、质量控制严、品质要求高等特点,应该要依据客户需求、技术要求和项目所处环境、燃料类型等详细情况进行单独设计与生产,产品等级、尺寸、性能、技术参数等差异较大,因此,锅炉行业内企业一般会用“以销定产”按订单签订情况组织生产采购的经营模式。

  电站锅炉成套装备制造及电厂工程总承包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员密集型等特征,行业准入门槛高。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电站锅炉市场需求与下游发电企业机组投资建设情况紧密关联,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经济发展、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等宏观外因相关性较大。随着行业内主要企业产能的扩张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行业竞争加剧。因此,宏观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对锅炉企业经营绩效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公司是我国大型电站锅炉、大型电站辅机、特种锅炉研发制造商和出口基地之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并可批量生产制造超临界成套锅炉的能力,为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超临界高新锅炉研发技术和成套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先后已有多系列不相同的型号、不一样的等级的锅炉产品投运于全国各地及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运行可靠、稳定性很高,并创造了多个行业第一。公司产品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声誉和客户的信任,对公司市场发展和提升经营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按照2022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外抓市场、内抓管理,努力提升工作绩效,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和“碳达峰、碳中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拓展国内国外市场。1-6月,公司共签订各类订单合同累计金额55.20亿元。报告期内,产业体系持续调整,传统火力发电项目市场需求下降,光热、风电、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继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开拓超临界高效清洁发电、固废处理节能环保等公司核心产品的同时,积极拓展光热、风电等绿色低碳清洁能源装备和EPC总包市场。新签订单金额同比明显增长。

  另一方面,受疫情、宏观环境、资金等因素影响,在建项目执行进度不理想;新签订单生效执行不足、新开工订单项目不足,完工产品同比下降;受资金限制,新型炼镁材料、光伏EPC项目等新业务实施进展缓慢。多项因素综合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不利影响;收入的下降幅度高于成本费用的下降幅度导致亏损幅度加大。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呈现“以煤为主”的格局,火力发电占据了全国发电量的主要市场;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逐渐发生明显的变化,水电、核电以及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呈现年年在下降的趋势。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2年7月22日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4.4亿千瓦,同比增长8.1%;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9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发电量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上半年,电力投资同比增长12.0%,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4.7%。上半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4063亿元,同比增长12.0%。电源完成投资2158亿元,同比增长14.0%,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比为84.7%。电网完成投资1905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5.9%,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64.2%。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8.2%。截至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4.4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8亿千瓦,同比增长14.8%,占总装机比重为48.2%,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绿色低碳转型效果继续显现。分类型看,水电4.0亿千瓦;核电5553万千瓦;并网风电3.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16亿千瓦、海上风电266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4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2.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3亿千瓦,光热发电57万千瓦。火电13.0亿千瓦,其中煤电11.1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5.5%,同比降低2.8个百分点。

  水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增速均超过20%。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水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0.3%和2.0%,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9%。上半年,全口径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2.2%和29.8%。由于电力消费需求放缓以及水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迅速增加,上半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0%,占全口径总发电量比重为57.4%,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也是保障我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电源。

  水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分别提高195和30小时。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777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设备利用小时1691小时,同比提高195小时。核电3673小时,同比降低132小时。并网风电1154小时,同比降低5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690小时,同比提高30小时。火电2057小时,同比降低133小时,其中,煤电2139小时,同比降低123小时;气电1090小时,同比降低239小时。

  中电联预计,在新能源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带动下,2022年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预计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左右。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同比增长16%,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50%,将首次达到总发电装机规模的一半,比2021年底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其中,水电4.1亿千瓦、并网风电3.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0亿千瓦、核电567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400万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左右。

  电站锅炉是火力发电厂成套设备的三大主机之一,是决定电厂运行效益的关键设备。按燃料种类可分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混燃锅炉等。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

  国内已有超过20家企业具有成套制造电站锅炉的资质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并形成三个梯队,市场之间的竞争较为充分。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上海电气等大规模的公司具备批量制造和配套提供600MW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型电站锅炉的能力、占领了电站锅炉的主要市场,重点为国内五大电力集团、中央企业等大型发电公司可以提供大型成套电站装备;华西能源、华光环能、济南锅炉、武汉锅炉、杭州锅炉等大中型锅炉制造企业,主要为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发电公司可以提供600MW以下成套电站锅炉装备,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余热锅炉、生物发电、碱回收锅炉等特种锅炉;其余锅炉制造企业主要提供低参数、小容量锅炉或锅炉部件,占领细分市场,填补区域空缺。

  根据华经情报网披露数据,2015-2019年我国电站锅炉产量分别为434,625蒸吨、481,146蒸吨、388,130蒸吨、342,911蒸吨、275,240蒸吨。2020年1-12月产量为257,362蒸吨、同比下降6.50%。电站锅炉产量自2017年开始年年在下降,持续低迷。

  电站锅炉行业在整体产能扩大及新增装机容量下降的背景下,市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是传统锅炉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未来,新能源、储能、分布式电力系统等绿色低碳产业将大幅度的增加,并成为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传统电站锅炉制造将面临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深度开发新领域细分市场的迫切需求。

  为应对全球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包括中国在内的近200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根据该协定,到21世纪中叶,全球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实现碳中和。为实现该目标,煤炭、火力发电等高碳行业已成为宏观调控及去产能的主要领域。

  根据《2020年中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展望报告》,为实现巴黎协定将气温变化控制在2度的目标。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未来会持续快速地增长,十四五达到25%,十五五达到34%,十六五达到42%。最终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将提升至78%,煤炭消费相比2019年下降90%,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19年下降76%。

  2020年9月22日,习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2020年底的15.8%,提高到2030年的25%左右,能源增量70%以上为非化石能源。风能、太阳能总装机从2020年底的4.6亿千瓦,提高到2030年的12亿千瓦以上。章建华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举措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建设美丽中国,为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来替代高碳能源,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在此环境下,火力发电未来投资将持续下滑,火电行业受到的限制将慢慢的变多,份额将越来越低,公司部分传统火电锅炉商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等环保行业投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之相关的光伏、光热、风电、核电等行业将迎来投资提高机遇。

  与此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涉及到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转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等多个领域,所需投资规模巨大。根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的策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测算,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统则需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超过每年GDP的2.5%。

  高效环保、清洁能源、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及新能源仍是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企业主导特色产品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碱回收锅炉、生物质锅炉、污泥焚烧锅炉、高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等特种锅炉,以及其他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锅炉改造等产品和服务仍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推动下,公司所拥有的电站工程总包、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等资质和能力将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国内外工程总包市场订单。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计算的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做了梳理和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以上诉讼、仲裁事项均为过去12个月之前发生,截至目前尚未结案或已经结案,且金额较大(但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自愿披露的其他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7项,累计金额17,674.0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71%。

  以上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由于拖欠货款或产品质量瑕疵、延期交付等原因发生的买卖合同、供货合同、工程承揽合同纠纷。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以上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续期间利润等指标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重视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3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