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市9月29日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办法》,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施。
面向弥勒市村庄区域居民进城买房集体(公职人员在外)、三孩家庭集体,采纳“财政补助+企业自愿参加补助”的方法,购买弥勒市新建获得《产品房预售答应证明》房地产项目的产品住宅,在2024年10月1日00:00至2025年9月30日24:00期间签定《产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不含70平方米)的,每套可享用2万4万元购房补助(其间:依照“一户一房一补助”的准则,每套享用财政补助1万元),补助套数为2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