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海南澄迈发布布告:标准运用醇基燃料

  近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标准运用醇基燃料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布告清晰,9月1日今后,对不合法出产、运营、贮存、运送和运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一概从严从重处分,情节严峻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布告指出,醇基燃料,俗称生物醇油、环保油等,是以醇类(甲醇、乙醇、丁醇等)或甲脂、地沟油、抛弃油脂、白油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混合燃料,易挥发,对人体健康有害,易走漏起火,且国家、海南省现在没有出台相关运用安全技术标准(标准)。近年来,全国产生多起醇基燃料引发的火灾事故。现在,市场上许多醇基燃料打着安全环保清洁动力的标语,种类多,称号不一致,没有产品品质衡量原则和产品合格证明,餐饮场所配套醇基燃料运用的灶具需经过改装,无产品合格证,部分醇基燃料归于危险化学品,运用场所达不到安全功能条件,存在严峻质量上的问题和安全危险。

  布告清晰,为更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澄迈县已展开安全出产危险专项整治举动。从2023年8月起,对醇基燃料不合法出产运营、贮存、运送和运用等行为展开会集整治和法令冲击,撤销三无产品,消除安全危险。单位和个人必须标准运用醇基燃料。9月1日今后,对不合法出产、运营、贮存、运送和运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一概从严从重处分,情节严峻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一起,建议社会各界和广阔市民热心参与社会监督,积极告发各类触及不合法出产、运营、贮存、运送和运用醇基燃料的行为,一起扫除身边的安全危险危险,一起保护澄迈县安全安稳。(陈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