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省府发布《布告》筛选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及违规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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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的决议计划布置,坚决撤销“地条钢”产能,近来,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全筛选我省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及违规新增产能的布告》,要求进一步遏止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完全筛选落后钢铁产能。

  “地条钢”归于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不合法产品,在外观上与一般钢没有过大差异,但质量却存在严峻危险。“地条钢”流入社会,严峻打乱了钢铁市场秩序,严峻危害了国家利益,给人民生命和工业带来极大的安全危险危险,有必要坚决依法撤销。

  《布告》要求,全省范围内当即筛选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锻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以及其他不符合《工业系统调整辅导目录》的各类炼钢落后设备,当即筛选未实行合法批阅手续的违法违规炼钢企业锻炼设备。对上述设备要求有必要于5月31日前完全撤除结束,做到不行康复。

  《布告》要求,各地市政府要在5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一切具有炼钢才能企业的相关状况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承受社会各界监督。对5月15日后新发现的“地条钢”企业,将依法依规追查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起,为鼓舞社会各界监督,省政府决定在12345电话热线渠道建立钢铁行业筛选落后产能告发专线,欢迎社会各界活跃告发,对告发信息经核实确以为各市公示清单外的落后产能和违法违规产能,省开展变革委将对榜首告发人给予2万元告发奖金。

  为严厉执行《工业系统调整辅导目录(2011年本)(批改)》规则,进一步遏止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完全筛选落后产能,保证6月30日前撤销“地条钢”,现就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当即筛选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锻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在外,但需供给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出售凭据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出产用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等落后产能设备。

  二、但凡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和违规新增产能设备有必要于5月31日前完全撤除结束,有必要做到主体设备撤除并切开,变压器、电柜和除尘设备等设备撤除移位,炉基摧毁,连铸机和操作渠道撤除。

  三、由省经济与信息化委牵头施行专用设备挂号办理,各铸造企业一定于5月31日前自动对地点地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分联接做好设备挂号,出具许诺函,许诺不将相关设备用于炼钢,并自动承受监督。

  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须于5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一切具有炼钢才能企业的相关状况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对5月15日后清单外的“地条钢”企业,以及5月31日后仍未完全撤除的,将作为负面典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查各级政府及部分、相关企业的职责,并将企业及法人、实践出资人、高管人员等归入信誉系统黑名单,施行联合惩戒。

  五、在“12345”渠道建立钢铁行业筛选落后产能告发专线,鼓舞支撑社会各界人士活跃告发,一起做好监督。5月15日之后,告发信息经核实确以为各市公示清单外的落后产能和违法违规产能项目,由省开展变革委对榜首告发人依照每个项目2万元的规范,及时足额兑付告发奖金。各相关的单位对告发人信息有必要严厉保密。